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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开出五剂良方 预防高校腐败案件发生
2015-07-04 20:58  

        前不久,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得到这样一组数据:2005年1月以来,杭州市检察机关共在杭州16所高校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是2002年至2004年三年立案总数的两倍多,是2004年的六倍多。

    浙江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沈敏光也介绍说,2005年以来,浙江省共有24所高校40多人因涉嫌在物资设备、教材图书采购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回扣及好处费,受到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其中在杭高校就有16所30人。

    浙江大学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子辰沉重地说:净土不净,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当务之急是寻求对策,遏制高校腐败的高发态势。这位曾指挥查处浙大多起违纪案件的校领导大声疾呼:要像抓教育一样抓高校职务犯罪预防。否则,我们多年的教育成果就会前功尽弃,教育就不能得到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到学生,影响到社会。

        陈子辰剖析了发生在浙江大学的一起受贿案——

    沈益民,副研究员,浙江农业大学农机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后担任学校党办、校办主任。1999年9月,浙江四所院校合并后,他担任了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副部长,负责华家池校区设备方面的工作。

    2000年下半年至2005年2月间,沈益民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同时挪用17万元公款为自己购房。2005年8月,他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沈益民手下工作的该校设备部设备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吴兴良、湖滨校区设备办公室原主任倪新强,也分别仿效沈益民,利用掌握的设备购买审批权,收受贿赂21万余元和7万余元,分别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

    除了个人因素,学校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等方面的缺失,也是导致沈益民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陈子辰分析说。

两个博士是法盲

    法律意识淡薄等话语常常出现在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中,听多了会让人怀疑他们的忏悔程度。然而,记者听到的一些高校腐败者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到了瞠目结舌的地步。

    程捷,博士,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原处长,曾担任该校信号与信息处理学科负责人,发表了多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论文,30多岁就晋升为教授。他因贪污教材回扣款13.5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中国计量学院监察室负责人对这起案件进行剖析时,援引了程捷本人对其犯罪原因的分析,第一条就是法律教育缺失。程捷交代,整个学生时代,学理工的他一直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以后,学校也没有对教职员工进行过系统的法制教育。在他的记忆中,这么多年学校仅组织过两次法制教育,但他只是签个到就走了,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那时候觉得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离我很远很远。程捷说。

    另外一个跌落职务犯罪泥淖的博士——浙江林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胡坚强,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2003年10月29日,胡坚强利用职务之便,以参加图书博览会预支款名义从学院财务处支取8万元现金,用于个人购房。2004年2月9日,胡坚强把这笔款还回。当临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找到他时,他竟说:我只不过借用一下,钱已经还了,有什么罪?!当检察官把《刑法》翻给他看时,他坦承自己读的书不少,就是没有读过一本法律书。

    与胡坚强、程捷等高学历人员一样疏于法律学习的,还有只有高中文化的浙江林学院科教服务部原经理赖斌。2001年至2004年间,在教材采购过程中,赖斌收受教材回扣款共计38万余元,除支付他人6.5万余元外,其余款项均占为己有。检察机关传唤他时,他否认犯罪,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收受教材回扣是犯罪。他说:这种钱是我们这一行的行规,人家都在拿,怎么跟犯罪搭界呢?正是对法律的无知,赖斌从一开始被动接受97.6元到后来主动和对方谈回扣率,一次性收受6.4万余元。2005年底,赖斌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小金库成了大毒瘤

    近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的推进,浙江省的高等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来自浙江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去年底,浙江省高校基建投资就达186亿元,今后三年又将在杭州3个高教园区投资126亿余元。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目前,在杭高校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科学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正是管理监督和制度的双重缺失,导致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在杭州市检察院与浙江省教育纪工委在浙江大学联合召开的在杭高校职务违法违纪案件剖析会上,检察官和高校负责人不约而同地提到:高校普遍存在的小金库已成为诱发高校腐败的大毒瘤

    2005年1月和4月,中国计量学院发生了两起涉及设备采购和教材回扣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6人,这也是该校建校20多年来查办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校监察室负责人痛切地感到,学校对小金库的暧昧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行为。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教材图书回扣、设备采购好处费盛行,鉴于这些资金的特殊来源和性质,学校大都默认部门以小金库账外账的形式存在,由于没有审计和缺少监督,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用检察官的话说就是:上不上缴,上缴多少,全凭经办人的觉悟,这样的资金流转,不出事才怪呢。

    杭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施国雄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几乎在杭州的每一所高校都存在小金库,不少高校的小金库不仅名目繁多,而且数额大得惊人。同时,由于教材图书回扣、设备好处费进入小金库常以现金方式直接汇入经办人个人账户,更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发现,一些高校教务处、基建处等重要岗位行政人员较少且任职时间相对较长,客观上为腐败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使这些人成为职务犯罪的易感人群。杭州市检察机关2005年以来查办的29件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均发生在学校基建、教育设备和书籍采购环节,涉案人普遍都有5年以上在相关部门工作的经历,其中,浙江工商大学设备科原科长张润方从1981年就开始担任学校(时为杭州商学院)设备科科长,直到去年案发,时间长达24年之久。

    前不久,浙江省教育纪工委与杭州市检察院专门对在杭所有高校的800名重要职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和法律讲座。在杭高校在浙江省教育纪工委的统一部署下,已经着手规范财务管理,全面清理小金库账外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一批高校还建立了院校行政干部交流机制,对院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重要职位人员、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了大换班,同时对这些人员将实行任期制、轮岗交流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通过案件剖析,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及时进行补丁,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必将还高校圣地之圣洁!沈敏光对治理高校腐败满怀信心。

检察官开出五剂预防高校腐败良方

    结合查处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杭州市检察院负责人开出了五剂预防高校腐败良方——

    (一)狠抓制度建设,做好堵漏建制。重点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问题与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校务公开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基建等项目和物资采购、维修的招投标等制度,认真落实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回扣款的管理使用。明确规定回扣款(包括明扣和暗扣两种方式)是国有资产,必须全额交付学校财务部门登记入账,以学校名义建立专门账户统一管理,确保回扣款使用公开化、合法化。要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加大对暗扣来源的查堵力度,防止私设小金库情况发生。

    (三)规范物资自行采购行为。除由政府部门统一采购的物品以外,加强对学校自行采购的行为规范与程序性审查,对大宗采购项目实行严格的层级审批制度,经院校、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批准;同步实行商品采购的询价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加强物品采购过程中的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对院校的基建工程以及10万元金额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实行议标、决标分离的公开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结果要在学校局域网上公示,真正实现开标、评标、询标、决标全程操作的公开、民主和规范化。

    (五)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与阳光操作,仿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中董事会、监事会双轨制的做法,以学校工会为基础,建立学校、院系(含二级学院)两级由学校职工广泛参与、实施民主监督的常设机构,学校安排基建项目、设备采购、招生以及财务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事先要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及时公布学校重大决策的相关信息,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负责对决策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严防因决策不民主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检察日报200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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