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和学校2021年工作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和《安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开展审计自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
对2020年度结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科基金6项,国家社科基金5项,共11项。
(二)自查范围
被审计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项期间的经费收支和使用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对照《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方案》,对纳入审计范围内的科研项目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提交审计处C409室。
2.提交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
安阳师范学院审计处
2021年9月24日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