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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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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审核流程
2015-04-24 18:58  

1、 安阳师范学院所有合同的签订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须在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向审计处提供以下主要资料:

(一)合同立项资料,符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需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纪要等;

(二)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说明;

(三)双方草拟的合同文稿;

(四)其他与合同、协议有关的资料。

3、经济合同审查程序:

(一)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可直接进行合同立项。未列入年度预算计划的项目,由学校党委办公会或校长办公会批准并落实预算资金来源后方可立项。

(二)合同立项后,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对合同条款涉及的技术参数、工程量等专业指标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合同内容涉及重大分歧或需要法律专业支持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法律顾问共同起草。合同的基本要素应齐全,条款应明确、具体。合同起草完成后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书面资料和《安阳师范学院合同审批表》,递交有关部门进行审签

(三)财务处对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进行审签。

(四)审计处对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必要条款是否具备、具体内容是否合理合法等进行审签。

(五)合同文本初稿经审查需要修改的,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部门的合理建议,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并送相关部门复查通过。对方单位对尚未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重新提出修改意见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进行初审并签署具体意见,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复审。

(六)合同经审查确定无异议后,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员持各审查部门已签署意见的《安阳师范学院合同审批表》,呈送有关领导正式签署合同并加盖安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经济合同由主管校领导亲笔签署或授权相关负责人签署。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安阳师范学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后,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正本报送审计处进行登记备案。

 4、审核工作所用《安阳师范学院合同审批表》可在安阳师范学院审计处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5、 采购文件的审签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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